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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1435—2017机动车查验工具配置要求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云强、秦东炜、孙巍、穆文浩、应朝阳、赵卫兴。
 

机动车查验工具配置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机动车查验工作配备工具的数量和功能性能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查验工具的配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1434  机动车查验检验智能终端通用技术要求
3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ECU:电子控制单元
VIN码:车辆识别代号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机动车查验工具的配置应遵循规范、实用的原则,根据机动车查验的业务种类、车辆类型等合理配置,满足机动车查验工作需要。
4.1.2 机动车查验区域应至少配备1个查验工具箱(柜)(以下简称“查验箱”),机动车查验员应随身配戴查验工具包(以下简称“查验包”)。
4.1.3 查验箱、查验包内工具应放置有序、便于取用;查验包应便于携带。
4.1.4 机动车查验箱应标明配备的工具清单和数量等信息。
4.1.5 查验箱、查验包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喷涂)“查验箱”、“查验包”等字样。
4.1.6 按规定应经强制计量检定的查验工具,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4.2 查验工具配置要求
4.2.1 查验箱
4.2.1.1 应配置手锤、长卷尺、平面放大镜、内窥镜、铅锤、砂纸、除锈剂、脱漆剂、手套等工具、物品。
4.2.1.2 应配置轮胎气压表、透光率计、紫外荧光灯、VIN码信息读取仪器、车身反光标识查验仪器等仪器设备。
4.2.1.3 可配置激光测距仪、金属探伤仪、油漆层微量厚度检验仪、VIN码图像采集仪、汽车行驶记录仪检查装置等仪器设备。
4.2.2 查验包
4.2.2.1 应配置机动车查验检验智能终端、螺丝刀、金属卷尺、强光手电等常用查验工具。
4.2.2.2 可选择配置伸缩旋转镜、轮胎花纹深度尺、平面放大镜、VIN码信息读取仪器、汽车行驶记录仪检查装置、车身反光标识查验仪器等仪器装置。
4.3 功能性能要求
4.3.1 常用查验工具、物品
4.3.1.1 手锤
材质可为金属或橡胶,主要用于检查VIN码打刻部件。
4.3.1.2 螺丝刀
可为一字型或十字型,主要用于检查VIN码打刻部件和固定部件的拆装。
4.3.1.3 长卷尺
长度不小于30m,分辨力不小于1mm,主要用于测量机动车外廓尺寸。
4.3.1.4 金属卷尺
长度不小于3m,分辨力不小于1mm,主要用于测量部件尺寸参数。
4.3.1.5 强光手电
用于对发动机号、VIN码等隐蔽部位或者不易见部位进行照明,距光源1m处光斑中心照度值应大于等于100lx,应便携,可调节照明角度。
4.3.1.6 平面放大镜
用于观察机动车和凭证的细微特征,放大倍数不小于8倍。
4.3.1.7 伸缩旋转镜
用于观察隐蔽部位和特殊结构部位,可伸缩和调节镜面角度。
4.3.1.8 内窥镜
用于观察发动机号、VIN码等隐蔽部位和特殊结构部位,自带照明功能,宜具有拍摄图像和视频的功能。
4.3.1.9 铅锤
用于投影确定机动车外廓的位置。
4.3.1.10 砂纸
用于擦磨机动车VIN码打刻周边区域,方便VIN码查验。
4.3.1.11 除锈剂
用于清除机动车VIN码或发动机号打刻区域的铁锈或油污,方便VIN码或发动机号查验。
4.3.1.12 脱漆剂
用于去除机动车VIN码打刻区域的油漆涂层,方便VIN码查验。
4.3.1.13 手套
用于查验员手部防护。
4.3.2 检测仪器设备
4.3.2.1 机动车查验检验智能终端
机动车查验检验智能终端应符合GA/T 1434的要求。
4.3.2.2 轮胎花纹深度尺
用于测量机动车轮胎胎冠花纹深度,量程应不小于3.2mm。游标式深度尺分度值一般不超过0.05mm;数显式深度尺分辨力一般为0.01mm。
4.3.2.3 轮胎气压表
用于轮胎气压测量,量程应不小于1.4MPa,精度不小于1kPa。
4.3.2.4 透光率计
用于测量机动车风窗玻璃的透光率,测量范围应满足0%~100%,误差不大于±2%(满量程),重复性不大于±2%(满量程),测量时间不大于10s。
4.3.2.5 紫外荧光灯
用于检查《货物进口证明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文件,宜选用365nm波段。
4.3.2.6 VIN码信息读取仪器
用于读取机动车ECU所记载的车辆识别代号等特征信息。
4.3.2.7 车身反光标识查验仪器
用于检测车身反光标识的逆反射性能,应具备一级车身反光标识和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标准切换功能;能显示查验结果;测量精度±10%;宜具备现场打印检测结果或数据导出功能。
4.3.3 选配仪器装置
4.3.3.1 激光测距仪
用于测量机动车尺寸参数,测量范围不小于100m,精度±1.0 mm,宜具备数码放大瞄准功能,能实现在强光条件下测量。
4.3.3.2 金属探伤仪
用于探测机动车VIN码打刻区域是否存在焊接、变动等情形,扫描厚度范围:0mm~50mm。
4.3.3.3 油漆层微量厚度检验仪
用于测量油漆涂层的厚度,辅助检查VIN码区域油漆层是否存在重新涂漆等情形,测量范围:0μm~700μm。
4.3.3.4 VIN 码图像采集仪
4.3.3.4.1  用于对机动车VIN码信息进行采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能通过前端采集器直接对机动车VIN码进行图片信息采集;
  2. 具备VIN码图片信息导出或现场打印VIN码图片功能;
  3. 打印输出的VIN码图片中的VIN码与实车VIN码尺寸应能1:1还原(即图片VIN码与实车VIN码完全重合),误差不超过1%。
4.3.3.4.2  对于具有VIN码真伪鉴定功能的VIN码图像采集仪,应能自动识别VIN码并根据图片特征对VIN码真伪进行判定。
4.3.3.5 汽车行驶记录仪检查装置
用于对汽车行驶记录仪记录的信息进行查询、解析,对其安装规范性进行判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能通过RS232串行接口、U盘(通用串行总线)接口,采集汽车行驶记录仪存储的数据文件;
  2. 能自动分析行驶记录数据文件,判定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是否规范;
  3. 能通过蓝牙等方式连接打印机,并打印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查验报告。